下訂前請先播電話詢問是否有現貨,避免缺貨延誤您寶貴的時間。
完成訂購手續,不代表交易已經完成或契約已經成立,倘若交易條件有誤、商品無存貨、服務無法提供
或有其他正當理由之情形,本公司得於您訂購後3個工作日內拒絕該筆交易。
當您選擇以其他方式付款時,亦適用前述確認機制。
※保留出貨權條款:為保障彼此之權益,在收到您的訂單後,不論是否已付款,賣家仍保有決定是否接受訂單及出貨與否之權利。
為保障彼此權益
開箱過程,全程錄影
商品若有疑慮,請您於收貨當天起(含),三天內附上完整影檔為依據並來電告知,逾時不受理,退換貨請保持包裝完整。
退換貨須知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:
▲依消保法第19條第2項及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,對於下列商品,恕不提供消費者保護法7天猶豫期之適用:
‧依您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商品。因您有充裕的資料與時間選擇是否進行本次交易。
‧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‧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‧依消保法第17條第1項經主管機關已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,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之商品或服務。
▲如非前條所列商品,則本店提供所有消費者收受商品後7天猶豫期之權利。
自您收訖商品後起算7天內,如您不願買受所收受之商品,請您退回商品通知本公司,將立即為您處理退貨事宜。
▲在您收到貨品後,請立即確認您所訂購的商品,如非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損毀、刮傷、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的情形。
請通知本公司,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,並為您更換新品。
▲如您需辦理退換貨時,請通知本公司,並提供以下資訊:
訂單編號、姓名、電話、地址、退/換貨原因。
▲當您欲退貨時,依民法規定,您與本公司應互負交易解除回復原狀之責,因此:
1.請您維持商品之全新狀態,並請確保主要商品、使用手冊、週邊配件、發票、贈品 等均無任何遺漏,連同原來的包裝一併退回,以便為您處理退款事宜。
2.若商品發生因不當使用、拆卸等人為因素所致之損毀、磨損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不完整之情況,導致無法完整退回時,本公司將向您酌收回復原狀之費用,或依商品之保存狀況按比例向您請求商品之價額。